关于推荐评选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(杭工〔2016〕45号)

发表日期:2016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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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工〔2016〕45号

 

 

关于推荐评选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的通知

 

各产业工会、工会联合会、基层工会:

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,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,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,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、产业兴县、人才强县“三大战略”、打好项目落地、脱贫攻坚、生态环保“三大战役”,努力建设“机制活、产业优、百姓富、生态美”的新上杭中争先创优再立新功,县总工会决定,今年继续推荐命名一批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表彰名额

全县拟表彰县级“工人先锋号”先进集体10个。

二、推荐评选对象

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,服务发展大局,加快上杭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、具有时代性、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车间、工段、班组、科室和窗口服务单位。

三、推荐评选条件

(一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以争创一流工作、一流服务、一流业绩、一流团队为目标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。

(二)坚持以人为本、科学发展,具有积极进取、奋勇争先、团结协作、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和企业(班组)文化,班组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,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,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挖掘,团队凝聚力强、影响力大,职工满意、企业信赖、公众认可。

(三)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,工作效率、民主管理、创新能力和节能减排能力居同行业班组领先水平,社会效益显著;劳动关系全面和谐,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、设备事故。

(四)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立功竞赛、技术比武活动,成效明显;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、规范满意的服务,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。

(五)国有企业班组在“五型”班组建设、非公企业班组在“五好”班组建设上取得突出成效,各集体必须有承诺口号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按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、群众认可、严格考核的原则,由基层工会根据“工人先锋号”的基本条件,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经所在单位同意,向县总工会推荐申报。

五、《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申报表》可在上杭县总工会(网址http://www.jxjmbj.com/)下载中心下载。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县总工会劳动保护与经济技术部,同时发电子版(邮箱:shgh3842023@163.com)。

 

附件:《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申报表》

 

上杭县总工会

2016年12月22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报送:市总工会。


上杭县“工人先锋号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            

                  

所在县(市、区)             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填报时间:      

上杭县总工会制


单位(班组)全称

 

负责人姓名

 

职工人数

人,其中:党员   人,团员   人

队伍素质

初级工  人,中级工  人,高级工  人,高级技师  人

企业类型

 

所属产业

 

联系电话

 

 

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

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

 


         

 


单位工会意见

盖 章

年  月  日

所属单位意见

盖 章

年  月  日

县总工会意见

盖 章

年  月  日

说明:填报本表要求一式二份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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