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工办〔2015〕1号
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、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
各产业工会、工会联合会、基层工会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特别是考察福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按市总工会《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》(岩工办〔2014〕45号)部署,决定在2015年元旦春节(以下简称“两节”)期间,继续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从2015年1月上旬至2015年2月下旬。
二、主要内容
根据不同困难职工群体的具体情况,多途径、多形式地开展实效帮扶,加大走访慰问力度,实现对在档困难职工的全覆盖慰问。
(一)送温暖服务活动
广泛开展“进万家门、知万家情、解万家难、暖万家心”活动,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活、就业、医疗、子女上学、心理等实际问题
一是核实困难职工档案。各级工会要全面掌握本系统、本单位困难职工群体基本情况,认真核实困难职工档案,建立完善档案和帮扶制度。
二是关注重点行业职工。重点关注重病、重灾、残疾等困难职工和环卫、公交、殡葬、林业、地矿等艰苦行业职工,通过送温暖服务和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,做到慰问帮扶不漏一户、救急济难不留死角。
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。由工会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企业、困难职工家庭,认真了解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、困难职工生活状况,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要求,走访慰问困难职工。
四是发挥社会帮扶力量。持续做好连心帮扶工作,发挥连心帮扶单位等社会积极力量开展社会帮扶,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生活、医疗、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。
(二)开展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
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作用,不断做实做强以“情满返乡路”、“温馨在上杭”、“深情问薪金”、“送法进基层”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。
一是“情满返乡路”。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“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”,通过包车、订购团体票等形式,切实帮助返乡的农民工解决购票难、乘车难等问题。
二是“温馨在上杭”。对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加强人文关怀,通过安排各类文体活动,丰富他们的节日文化生活,共享欢乐祥和的春节。各级工会要安排环卫工人、重大疾病职工、残疾职工的专项慰问活动。
三是“深情问薪金”。联合人社、公安、住建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,着力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,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及时拿到工资。
四是“送法进基层”。加强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学习宣传,促进安全生产。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企业、园区、农民工聚集区开展以工资支付、劳动保险、工伤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,帮助他们解决因裁员、欠薪、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。
(三)落实欠薪报告和重大事件信息通报制度
2015年1月4日起至2015年3月6日止,启动全县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,各产业工会、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基层工会从1月4日起,指定专人负责、制定具体方案、明确任务要求,每月15日、30日分两次向县总工会报告当地企业工资支付和欠薪事件的处理情况,同时,对于重大事件或者重要案件,要及时通报和随时报告。(《2015年“两节期间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统计表》见附件)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切实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,结合本乡镇、本系统、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,采取有效措施,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最需要、最困难的职工身边,为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。
(二)规范使用资金。要积极争取单位对送温暖活动的资金投入,通过单位增拨、工会组织投入、社会力量募捐相结合的方式,进一步扩大送温暖活动资金。同时要加强送温暖资金的管理工作,坚持“依档帮扶,实名发放”, 确保资金安全,专款专用。
(三)积极宣传报道。要注重收集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,加大宣传,扩大工会帮扶工作和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,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。
(四)转变工作作风。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,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,务实节俭、轻车简从,压缩人员、减少开支,做到不扰民、不增加基层负担。
(五)按时总结工作。要及时将送温暖活动情况和工会帮扶工作的成效形成总结材料,于2015年2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和送温暖统计表上报县总保障与法律工作部。
联系电话:3992110,电子邮箱shbf3992110@126.com。
附件:1.2015年“两节”期间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统计表
2.2015年“两节”送温暖活动统计表
上杭县总工会办公室
2015年1月4日
抄送:市总工会、市总法保部
附件1:
2015年“两节”期间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统计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时间:
项 目 |
拖欠金额(万元) |
涉及企业数(户) |
涉及人数(人) | |||
合 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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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 |
企业类型 |
国有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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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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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类型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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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工来源 |
城镇职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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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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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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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分管领导: 填表人: 联系电话:
注:1.各级工会负责汇总本系统、单位企业工资拖欠情况,并上报县总工会。
2.已报告的欠薪时间处理进度请另附文字说明,不得有报告无跟踪。
附件2:
上杭县送温暖活动统计表
填表单位: 年 月 日
填表人: 联系电话
(1)本单位(系统、乡镇)困难职工数 。
(2)帮扶困难职工数 。
(3)发放帮扶资金 元。
(4)提供服务职工名称及人数 。
主办:上杭县总工会 承办:上杭县数字上杭建设办公室 |